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临聘人员管理,一、适用范围全州各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临聘人员的招聘、使用、管理等适用本办法,二、人员类别临聘人员指全州各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因工作需要聘用的非正式编制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各医疗卫生机构按岗位实际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聘用工作岗位及特点、用人数量及素质要求形成具体用人计划,不得聘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聘用期限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岗位任务确定,对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符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条件的临聘人员要及时聘用,六、考核与奖惩(一)各用人单位要建立临聘人员聘期内考核与年度考核制度,(三)各用人单位不得自行降低学历、执业资格、专业等要求聘用人员,七、使用管理临聘人员的管理实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制,(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的监督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三)临聘人员在聘期内应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四)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临聘人员创造工作环境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