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赤科发〔2020〕42号)和《赤峰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赤科发〔2023〕4号)规定,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赤峰市科普示范基地及赤峰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一、赤峰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一)申报范围1.场馆类科普示范基地,2.非场馆类科普示范基地,3.传播媒体类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单位填写《赤峰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书》,申报单位将填好的《赤峰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报所在地旗县区科技(工科)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市科学技术局,申报单位除填写《赤峰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书》外,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一份、《赤峰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书》及附件胶装成册,二、赤峰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一)申报条件请按照《赤峰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申报,2.申报单位为旗县区人民政府的,(三)有关要求1.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材料(附件4),对申报材料中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2.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3.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脱贫旗县等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申报,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马乐海尔罕电话:0476-2788847电子邮箱:cfkjjnsk@126.com报送地址:赤峰市红山区老机场路65号(赤峰学院西门对面)赤峰市科学技术局407室附件:1.赤峰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书2.赤峰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推荐汇总表3.赤峰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清单4.赤峰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材料赤峰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