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确政策实施要点、补贴原则、补贴程序有关要求,推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的要求,博湖县对2024年7月1日到2025年6月30日期间贷款的养殖户,村委会核对相关信息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汇总核实后,核查通过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给州农业农村局申请养殖贷款贴息资金的报告,州农业农村局上报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后,我县3个乡镇共计申报了25家养殖户的1378万元,涉及补贴资金15.6086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县予以公示,可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996-6626555县农业农村局:0996-6622299县财政局:0996-6621504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通讯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02号附件:博湖县养殖贷款贴息资金申请公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