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度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工作通知如下,(一)雏鹰企业培育入库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时间1年以上、10年(含)以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并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二)瞪羚企业培育入库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时间1年以上、15年(含)以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含),(3)四年前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三)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进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入库申报表”填报数据及上传附件材料,企业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见附件1),(四)公示确认经复核的拟入库企业名单提交无锡市科技局办公会议审议,(三)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入库推荐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四)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入库企业动态管理,刘梦格电话:86861555附件:1.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2.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3.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汇总表江阴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