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南京市创新药品临床研发资助项目的通知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南京市创新药品临床研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申报主体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申报条件1.项目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完成Ⅰ期或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2.同个药品的不同期别临床试验只可申报其中1个试验期别,已上市创新药再开发、增加适应症的只可申报其中1种形式的其中1个试验期别,(三)严格审核和推荐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申报项目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审核、盖章并推荐,3.已完成临床试验证明材料:相应期别牵头单位伦理委员会批件签署盖章版、临床试验方案签署盖章版、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签署盖章版(或CDE药物临床试验登记和信息公示平台中能体现试验完成日期的证明性材料)、遗传办批件/完成备案的证明性文件等,4.启动下一阶段研发工作证明材料:完成I期或II期临床试验的,需提供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国家药监局受理通知书),(四)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汇总推荐(附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周四)17:00,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周五)17:00,四、联系方式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A233、A234窗口郁勇68505234刘叶霏68505761市科技局陈然15195993617附件:2025年南京市创新药品临床研发资助项目推荐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