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教育资金管理,省财政优化整合高等教育资金,制发了《辽宁省高等教育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坚持科学规范、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绩效的原则,《办法》实现高等教育领域预算资金全覆盖,以及项目支出的中央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包括“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资金、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资金等,《办法》归纳整合分散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使用的总体原则、资金申请和拨付程序、资金执行和绩效管理等进行统一规范和要求,三是强调“绩效导向”,还包括绩效管理考核结果、人才引进、科研成果等个性因素,积极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讲求绩效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推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高校财政拨款逐步从“投入型”向“绩效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