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3〕6号)要求,经审核,周*明、吴*生共2人符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合计陆拾万元(¥600000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8日,共5天,受理部门: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66-3818703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3日附表:公示名单序号申请人经营实体店名称手机号码贷款金额(元)1周*明罗定市周英明贸易商行131****24683000002吴*生罗定市茗冠汤料店137****9955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