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参与案例征集,申报单位于10月23日24:00前提交案例材料,并对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企业案例采取在线申报方式,将《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承诺函》(附件2)、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资质和荣誉称号证明材料等)上传至系统,地方政府、产业园区案例无需在系统申报,可编辑和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材料(申报表、承诺函、佐证材料)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区统一汇总推荐(我局将平台下载的企业案例材料发给各区),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案例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和推荐工作,于10月29日18:00前将《推荐案例汇总表》(附件3)和地方政府、产业园区案例材料(可编辑文档和PDF盖章件)报我局,其中,其余各区均需报送区级地方政府案例,特此通知,电话:88101037、8810153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