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茂人社﹝2021﹞38号)和(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现对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高州市北之星餐饮店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单位反映,联系电话:6636320,联系地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附件:高州市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名册.xls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