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同意在广州设立华南国家植物园批复要求,推动“城园融合”北部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在花都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花都湖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形成《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花都湖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该方案有利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花都湖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落实地块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公示期自即日始30日,即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1月11日,如有相关意见,特此公示,附图:1.落实地块调整前土地使用规划图(调入地块)2.落实地块调整前土地使用规划图(调出地块)3.落实地块调整后土地使用规划图(调入地块)4.落实地块调整后土地使用规划图(调出地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2025年10月13日(联系人:单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