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现就开展2025年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本市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园区、职业院校等单位,对与院校、行业企业、培训(评价)机构等单位合作,设置相对独立的培训实施部门、评价考核部门分别负责培训、评价工作,二、申报流程培养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管理,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培养基地推荐主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各区推荐的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为“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三、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培养基地申请表(企业等类/院校类),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将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四、其他1.培养基地管理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361号)执行,2.培养基地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职业技能评价工作的,须按规定报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培养基地运作情况评估,附件:1.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请表(企业类等/院校类)2.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请报告编写要求3.相关佐证材料清单4.各区推荐报告编写要求5.各区推荐汇总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1日下载附件1.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请表(企业类等╱院校类).doc2.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请报告编写要求.doc3.相关佐证材料清单.doc4.各区推荐报告编写要求.doc5.各区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