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决定继续开展“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工程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类别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工程项目,原则上可在3年内完成所申报智能建造相关应用内容及预期成果,申报项目应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含工程资料电子化)应用等方面开展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应用,申报项目应具备适用于智能建造发展的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申报通过“北京市智能建造申报管理平台”在线上进行,选择并进入“北京市智能建造申报管理平台”,适时公布入选“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工程”项目名单,四、试点效果评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适时组织开展试点效果评估,列为“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工程”的项目,五、支持措施(一)纳入“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工程”项目计划名单的,(二)纳入“北京市智能建造示范工程”名单的,(三)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将通过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论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外发布平台及各种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010-55597698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联系邮箱:bjzjwkjc@zjw.beijing.gov.cn附件:北京市智能建造申报管理平台操作指引.docx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