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24〕44号)、《关于印发平湖市“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品建办〔2017〕2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各镇(街道)农合联资格初审与材料核实,市农合联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市农合联执委会审议通过,确定平湖市云飞蜜蜂授粉专业合作社的西瓜等8个产品获许可使用“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合计补助资金15万元,现将第五批“金平湖”品牌授权产品一次性补助公示,一、公示日期: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二、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供销社(农合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四、联系单位:平湖市供销社(农合联)行业发展服务科(电话0573-85021179)、纪检组(电话0573-85621653),附件:第五批“金平湖”品牌授权产品一次性补助汇总表平湖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