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金融监管分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38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国家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申请(一)支持对象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投保首批次新材料综合保险(保单生效)、处于资格有效年限内的生产制造企业,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金融监管分局组织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山东金融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复核,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的企业,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要求对本地区企业开展资格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资金申请核查意见于2025年10月21日前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金融监管局,资格审定核查意见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滕立格0531-51782619山东金融监管局丁欣0531-86193665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王小军010-88559177附件:1.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申报材料要求2.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推荐材料要求3.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申报材料要求4.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推荐材料要求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金融监管局2025年10月11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