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经济开发区,沿江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头桥镇、李典镇、沙头镇、局属各有关单位:因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尚有结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请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根据《关于转发<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市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扬广农〔2025〕50号)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辖区内项目,并于2025年10月15日之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科,联系方式: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科董玲玲,电话:87022716,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10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