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赣财社[2019]1号)第十三条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的文件精神,现对乐平市月湖种养专业合作社吸纳10名脱贫人员就业补报2024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序号乡(镇)行政村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补贴金额(元)1塔前镇蓝桥村操文海男乐平市月湖种养专业合作社10000元2塔前镇蓝桥村操文水男3塔前镇蓝桥村吴水泉男4塔前镇蓝桥村彭小妹女5塔前镇蓝桥村操四两男6塔前镇蓝桥村范菊花女7塔前镇蓝桥村汪立妹女8塔前镇蓝桥村朱又红男9塔前镇上徐村卢香风女10塔前镇上徐村陈理炳男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3日,在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乐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股反映,举报电话:0798-6567857,乐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