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沈阳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产发〔2025〕55号)》要求,经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初审,申报了5家企业2025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同时按照政策实施细则规定,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决定,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5家企业2025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进行了审核,最终确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总额为351.83万元,其中:沈阳佳合食品有限公司65.87万元、康平县憨馥土特产品有限公司32.12万元、沈阳康奉堡农业发展公司13.59万元、沈阳恒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贷款15.5万元、康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224.75万元(具体实际拨付金额以市级最终拨付为准),现将2025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情况公示如下,限期征求意见,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以上申报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10日至14日以书面形式反馈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室,监督电话:024-87367899联系单位:康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季电子邮箱:15524364646@163.com特此公告,康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