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5〕16号)精神,采取“集中申报、择优筛选、公开发布、自行招募”的方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一)经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二)2025年12月31日到期的就业见习单位不参与本次就业见习岗位集中申报工作,二、见习岗位的条件要求单位申报的就业见习岗位,四、集中申报的工作程序(一)集中申报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月19日,具体申报流程:用户登录—单位登录—CA登录—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职位发布—单位信息维护—填写单位信息—提交审核—计划申请见习职位—填写岗位所有信息(企业营收情况范围:2025年1-6月,由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见习单位申报的岗位进行受理,对见习单位申报的岗位进行评审并择优评审出具体公开招募的单位和就业见习岗位,(三)公开发布评审小组评审确定的就业见习岗位及招募人数,通知有关就业见习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公开招募工作,发布后在获批通知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及南宁市就业见习工作管理部门要求,五、注意事项(一)就业见习单位严格按照上述“集中申报、择优筛选、公开发布、自行招募”流程和要求开展年度就业见习活动,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2025年10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