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企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工信厅联重装〔2025〕4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条件、详细资料要求等详见《通知》附件,申报产品需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对应产品的技术指标,暂未投保的产品可申请资格审定,严禁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和资金,二、本次申报分为“资格审定”和“资金申请”两个程序,详细说明见《通知》,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报材料并提供全部准确的支撑材料,将申报材料装订版(三本)、电子版光盘(两份)、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1321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任雍,65324525)附件1首台套保险通知工信厅联重装46号.pdf附件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版).pdf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