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粤桂试验区(肇庆)行政服务局、粤桂试验区(肇庆)经济促进局: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5〕51号)的相关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务必于2025年10月14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两份)提交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需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函,连同申报单位的佐证材料一同于10月14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5〕51号)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10月9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焦慧婷,电话:2268981,市发展改革局联系人:陈凤仪,电话:223080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