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起草了《景德镇(上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联系人:陈毅平13767835090邮箱:cyp0798@126.com2025年9月25日景德镇(上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部署要求,第三条景德镇市对接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作专班负责研究“中心”的建设、管理、运营工作机制,第五条支持我市企业以需求为导向在上海设立科创(人才)飞地,企业在上海各区新设立的科创(人才)飞地均可视为“中心”入驻单位,第二章入驻条件第六条景德镇市本地企业入驻“中心”的,第七条新招引的市外企业、科研团队入驻“中心”,景德镇市本地企业向注册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入驻申请,由市对接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作专班办公室(市科技局)通知“中心”运营单位或受益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与入驻对象签订入驻协议书,对“中心”入驻单位或企业自建科创飞地,“中心”入驻单位或企业科创飞地的研发成果在景德镇本地转化应用,“中心”入驻单位或企业自建科创飞地,“中心”入驻单位或企业自建科创飞地,鼓励入驻“中心”的单位或企业自建科创飞地开放资源,第二十一条“中心”入驻单位或企业自建科创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