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氢能产业发展资金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及车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申报主体是在广州市从事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的主体,(四)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数据接入国家、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二、补贴标准(一)对于数据接入国家、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的燃料电池车辆按照不同车型进行补贴,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0.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1.0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三、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补贴申报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补贴明细表》《承诺书》(见附件,(二)申报车辆接入国家、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的截图证明,请属地区发展改革局组织相关主体进行申报,各区发展改革局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于2025年10月21日前通过请示件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广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大数据监测平台氢燃料电池汽车模块提取的车辆运营数据,市发展改革委将拟补贴名单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补贴申报工作,附件:1.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补贴申报表.doc2.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补贴明细表.xls3.承诺书.doc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