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马迎嘉:本局于2025年9月11日,作出苏0540职认(2025)332号《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书》,文书载明:马迎嘉(公民身份号码320381********6319),本局2025年7月12日收到关于马迎嘉职业伤害保障伤残待遇申请,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马迎嘉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即时配送专送,2025年6月15日在送餐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受伤,2025年6月15日经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为:上肢损伤,马迎嘉的上述情形符合《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属于职业伤害确认范围,现予以确认为职业伤害,因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书》(苏0540职认(2025)332号),现予以公告,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领取《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书》,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