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企业向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以本地通知为准,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网”,企业在“高企认定工作网”,企业通过“高企认定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所属地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企业委托的中介机构资质是否符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满足高企认定条件的企业,要及时通过“高企认定工作网”进行推荐上报,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其他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假借科技部门的名义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分批次统一向市科技局报送1份企业正本申报材料留存以备审核,同时将高企申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以上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连同中介机构证明材料PDF版、申报核实意见表PDF版和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电子版(以上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