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一、申报项目和资格自2025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每3年启动一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每届创建示范项目为:(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的应为各地级市(州)人民政府,(三)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创建的应为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等产业园区管委会,(四)申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创建的应为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等产业园区管委会,二、申报条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名额(附件2)开展2025年度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创建对象对照附件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三、申报程序(一)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创建要求、评价指标等,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请各单位2025年10月1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示范县、示范园区、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机构的,附件:1.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2.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表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吉林省知识产权局2025年9月26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示范市、示范县、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机构工作邱月15843146320,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工作王智宇13843044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