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全市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根据《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郑发改高技〔2016〕5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二、申报条件(一)依托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共同建设,申报单位需在我市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研究方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三、申报要求1.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2.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数据表(附件2)、2024年度审计报告、相关统计报表(107-1表、107-2表,将属地主管单位加盖公章的请示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