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拟于2025年10月至11月期间发放青浦区农文旅商体展融合消费券(文旅消费券),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承担本次文旅消费券发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平台企业的工作任务(一)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文旅消费券制券、领用、核销等工作,受理解决文旅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文旅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及时提供文旅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平台应在“T+1”日17:00前提供T日文旅消费券使用、核销等相关监测数据,(七)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六)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做好消费券的发放、核销等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三)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平台企业名单,五、平台企业材料报送参与遴选的平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