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25年第34批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2025〕186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发〔2024〕28号)等有关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名单予以公布,特此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0951-6982630)郑重声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在公示期内,不得进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领取资质电子证书后,企业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