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开展智能施工升降机试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概念本文所称智能施工升降机,是指在传统施工升降机基础上进行自动化、智能化升级,二、使用范围全市具备应用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三、使用要求(一)设备来源智能施工升降机应由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资质的厂家生产,严禁由传统施工升降机改装,(二)使用登记产权单位应在“广州市起重机械全流程管理系统”完成产权登记、安装拆卸、使用登记等设备信息登记备案,设备类型选择“智能升降机”,(三)专项方案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编制智能施工升降机包括安装、拆卸、使用、维保等环节的专项方案,(四)检测要求智能施工升降机首次安装完成和安装至最终高度后应当分别进行检测,智能施工升降机检测内容应在传统施工升降机检测内容基础上,租赁、安装、拆卸、维保等环节应委托同一资质企业实施,每半个月不少于1次维保,(六)安全教育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智能施工电梯的安全使用知识纳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安排机械类或综合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智能施工电梯日常使用的监督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紧急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