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甬经信综〔2024〕108号)、《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甬经信产数〔2024〕48号)、《镇海区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经信〔2025〕50号)等文件,经企业申报,区经信局、财政局审核,项目验收组评审验收,现将拟下发的2025年镇海区第一批两化融合项目、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奖励资金进行公示,共计2885400元,其中,2025年镇海区第一批两化融合项目奖励资金467500元,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奖励资金2417900元,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公示期限: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9日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1-518室电话:89389360附表关于2025年镇海区第一批两化融合项目、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奖励资金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