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邢人社发[2019]29号)规定,2025年9月份,经个人申请、居委会或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或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复审上报,我局对上报资料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王淑媛等7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内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一2025年9月26日联系电话:0319-5058989(传真)序号姓名性别就业创业证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型1王淑媛女1305810014002923大龄失业人员2刘步江男1305810014004978大龄失业人员3郑晓霞女1305810012003465大龄失业人员4郝东艳女1305810014003868大龄失业人员5贾昱男1305810014001321大龄失业人员6李为民男1305810014003208大龄失业人员7陈英菊女1305810014000464大龄失业人员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