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设置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国内外维权保护并成功的项目二、申报要求申请人需要按照《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提供相关材料,三、申报认定程序(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提交材料入口: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评定(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b3d3f310-0c85-4f04-9b48-593af323d025)页面,(二)审核推荐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为项目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核,(三)专家评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四)审定公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入围名单进行审定,四、经费支持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认定为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的申请人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五、有关要求申请人应于系统开放时间内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应诚信申报,附件:1.2025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指南2.2025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书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5年9月23日(联系人:王晓强021-23170406,浦东南路3500号2号楼705室)PDF下载: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