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满足在线统计调查需要,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5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库核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调查范围全市纳统和拟新增的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非企业单位,二、新增机构纳统条件1.必须为独立法人,2.必须为非企业单位,3.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5.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必须为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BA17范围为73-75),6.新增单位需达到一定规模:收入总额(含基本建设)达到100万元,三、免费使用相关资产填报条件全市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为研究与试验发展(BA17前两位为73),且2025年内使用科研房屋建筑物和科学仪器设备的免租金费用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科研机构,四、报送时间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于10月24日23:59分前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性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zhangjq@szfti.net,附件1:关于科研机构免费使用相关资产用于RD活动的填报说明附件2:2025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申报入名单附件3:2024年度深圳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名录库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9月23日附件下载:附件1:关于科研机构免费使用相关资产用于RD活动的填报说明.docx附件2:2025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申报入库名单.xls附件3:2024年度深圳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名录库.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