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9月17日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决定组织开展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四、组织实施(一)清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动、监督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开展,(二)清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办”)负责制定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评审准则等评审表彰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根据评审结果及清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五、申报条件(一)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市质量强市办组织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市质量强市办按照“双随机”原则组织评审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市质量强市办根据评审组材料评审报告,市质量强市办综合现场评审情况,市质量强市办对获奖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九、异议处理(一)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过程中对申请人申报资格有异议的,(二)市质量强市办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转送申请人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复核,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广泛动员本区域各行业各领域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和有典范作用的个人参评市政府质量奖,各县(市、区)局要认真做好市政府质量奖组织推荐申报工作,附件:1.清远市政府质量奖(制造业)申报表2.清远市政府质量奖(服务业)申报表3.清远市政府质量奖(工程建设业)申报表4.清远市政府质量奖(个人)推荐表5.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6.清远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审准则7.各县(市、区)清远市政府质量奖推荐名额表8.清远市政府质量奖推荐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