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335号)文件精神,经由本人申请,县人社局人才中心审核,现将符合享受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来电来访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6日公示电话:0598-2813553附件:1.明溪县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员名单2.《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335号)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