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见附件1)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19〕51号文),现将申领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时间范围及条件(一)时间范围:1、向福建省局申报:2020年7月1日以后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2、向我局申报:2021年1月1日以后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二)条件1、辖区符合省、市级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的企业请根据省、市级标准化补助文件进行申请,二、申报材料1、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3、4),(简要说明申请项目及项目排名情况)5、申请国际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应提交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现将申领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时间范围及条件(一)时间范围:1、向福建省局申报:2020年7月1日以后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2、向我局申报:2021年1月1日以后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二)条件1、辖区符合省、市级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的企业请根据省、市级标准化补助文件进行申请,二、申报材料1、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3、4),(简要说明申请项目及项目排名情况)5、申请国际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应提交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