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关于做好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5〕70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穗财农〔2025〕28号)、《广州市从化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等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遴选工作,共收到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家庭农场的申报材料,经镇(街)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复核,拟选定符合培育条件要求的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2家家庭农场的实施主体作为202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现将《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名单的公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反映,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54号,邮编:510925,联系电话:020-87976955,附件:广州市从化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入选名单.doc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