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4号)中《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的“(十五)鼓励企业创先争优,”“(十七)支持企业参与产品标准制订,”政策条款要求,经审核,共有浙江华雄机械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在“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政府质量奖等方面符合政策奖励规定,合计奖励资金311万元,现对2024年度新昌县质量、品牌、标准化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名单(第二批)(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6160339,附件:新昌县2024年度质量、品牌、标准化财政奖补企业名单.xls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