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科综〔2025〕15号各相关单位: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推荐2025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闽科高函〔2025〕71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5〕58)要求,由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定向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确定支持泉州片区的“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品智能装配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等6项协同创新平台项目(详见附件1),二、申报要求(一)以平台依托单位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四)协同创新平台资助资金合作双方平均分配,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1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三、申报材料(一)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三)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四)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进行注册(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7:30前(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并负责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7日17:30前,五、其他事项(一)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委托市科技局为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