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下发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5号)文件、及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湖北省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方案》(鄂就劳发〔2025〕5号)文件规定,稳岗返还工作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相关企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洪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系统推送企业2024年度参保缴费数据,经过比对及系统筛选,核定第三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中小微企业1家,企业职工3人,发放稳岗返还资金830元,补发受关税影响较大的企业3家,企业职工36人,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707元,稳岗返还资金共计5537元,附件:洪湖市2025年第三批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2025年9月16日<洪湖市2025年第三批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三批)序号单位名称返还年度2024年12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已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单位:元)稳岗返还比例%稳岗返还金额(单位:元)备注1湖北中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31382.9460830.002湖北方诺科技有限公司20242911771.72303532.00第一批已返60%第三批补发30%3洪湖市丹妮尔卫生材料有限公司202442040.0030612.00第一批已返60%第三批补发30%4湖北兴越地毯股份有限公司202431877.4230563.00第一批已返60%第三批补发30%合计3955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