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细则(第二次修订)》的通知》(汕科字〔2023〕6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各级医药卫生机构(含医学科研教学单位)独立法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项目主要参与者(课题组前3名成员)在研的汕尾市医药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2项)”的要求,首次申报的单位须通过“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sw)”注册,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申报(注:一个单位可挂勾多个项目负责人账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是各辖区内申报单位的主管推荐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直申报单位的主管推荐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各主管推荐部门负责在“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登陆“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sw)”—业务管理—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申请—汕尾市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四、业务受理1.受理要求:汕尾市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汕尾市——汕尾市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业务科)初审”,附件:1汕尾市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指南2.2025年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汇总表3项目可行性报告(参考提纲)汕尾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