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拟决策事项名称:《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拟决策事项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为加强城镇供用热管理,维护和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办法》对供热的定义、适用范围、规划与建设、供热设施管理、供热与用热、供热保障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围绕《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识别社会稳定风险,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您对《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的支持态度,2.您对《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的意见或建议,3.您认为《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对加强城镇供用热管理、促进城镇供热高质量发展的作用,4.您认为《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对维护和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可以起到什么作用,5.您认为实施《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可能引发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杨娟联系电话:18804773337工作邮箱:277917218@qq.com公示期限: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30日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