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楚工信规〔2020〕1号),经企业申报,县市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专家评审,征求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分局、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审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均无异议,拟认定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云南三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云南药科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姚安云秀花卉有限公司、大姚广益发展有限公司、楚雄大洋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元谋金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州禄丰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中心为楚雄州州级企业技术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6日至9月22日,期间周六、周日除外),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署实名向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0878-3389191)反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及书面佐证材料,以实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给予答复,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