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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支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 | 2025-08-27
按照上一年度社会综合效益(由书店经营面积、提升改造、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情况等对书店进行量化评分)对分数在前30名的书店核定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书店经营面积30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的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书店经营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三、支持书店长期坚守特色发展鼓励和引导民营实体书店在专业图书销售、做精服务和内容、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创新经营,同一书店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三)申报本措施扶持奖励的实体书店应符合以下要求:书店经营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包含仓库),按照上一年度社会综合效益(书店经营面积、全民阅读活动、提升改造等)对参与申报且上年度经营满一年的民营实体书店进行量化评分,具体为:评分项目评分标准佐证材料一、基础项目(100分)经营面积(60分)按照书店经营面积进行打分,单场活动超过100人加2分,2.书店经营年限超过5年的,书店经营年限超过10年的,具体为:评分项目评分标准佐证材料一、基础要求(40分)(一)书店经营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不包含仓库),评分项目评分标准佐证材料二、特色发展(最高60分)(三)支持书店在空间设计、氛围营造方面进行打造,同一书店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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