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和《山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5〕3号)要求,做好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工作,现将《2025年临沂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你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和《山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5〕3号)要求,做好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工作,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购置同一辆新乘用车(以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二、补贴申报流程(一)补贴申报入口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企业名单见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报废更新”小程序),三、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一)市商务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于2026年1月22日前将2025年度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四、监督管理要求(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及商务部、省商务厅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按职责分工对汽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市商务局负责对补贴申请信息审核进行监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旧车注销登记、新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