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起开展跨境电商阳光化业务发展等4个事项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驻事项及申报时间(一)支持跨境电商阳光化业务发展项目申报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17:00,(二)稳定市场采购贸易规模项目申报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17:00,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三)支持企业申请“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试点项目申报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17:00,受理科室: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四)支持二手车外贸发展项目1.获评市二手车外贸重点企业2.获评市二手车外贸综合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1月2817:00,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zclist/zcsb),相关纸质材料可以选择通过邮递方式寄往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邮寄地址信息: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三区,或前往线上申报时选定的交件大厅提交纸质材料,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须按照《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5〕43号)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三)申报单位可通过“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平台查看政策办事指南、查询业务审批进度,附件1.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2025年度支持跨境电商阳光化发展项目)2.稳定市场采购贸易规模项目申请表3.支持企业申请“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试点项目申请表4.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二手车外贸发展)5.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5〕43号)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9月11日(“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撑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阳光化4个项目附件(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