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39号)等规定和本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精神,现就本市2026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符合条件单位以书面形式申报本市2026年度工伤预防项目,二、申报单位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大中型企业或行业协会等单位可以申报本市2026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四)三年内存在工伤预防项目评估验收不合格、组织实施中存在未按规定选取第三方培训宣传机构、违规使用项目费用或未能在实施周期内完成项目绩效等情形的单位,三、申报项目类别申报项目所属行业应符合本市2026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范围要求,可以对照以下范围申报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工伤预防培训项目:(一)工伤预防培训项目1.培训内容应与单位登记注册的服务职能、生产经营范围相符,2.培训覆盖范围应为参加本市工伤保险或职业伤害保障且与申报单位的管理范围一致,(二)工伤预防宣传项目申报单位一般为市级行业协会或大型龙头企业,四、申报材料申报本市2026年度工伤预防项目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完整规范填写《上海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三)规范完整填写《行业协会或大中型企业资格声明承诺材料》,(二)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单位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或规范申报,六、工作要求(一)规范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要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