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蔬菜种植主体、个人:2025年7月8日-11日,海安市果蔬站在政务公告栏目发布《通知》征集2025年蔬菜提质增效推进县建设项目展示场所(点)建设主体,公示期内,2025年蔬菜提质增效项目核心展示场所未有主体申报,为做好蔬菜高质高效生产成果展示,现对海安市2025年蔬菜提质增效项目核心展示场所建设主体进行二次申报,申报条件如下:1.申报主体有省标设施大棚30亩以上生产条件,2.有专人负责种植台账记录,3.申报基地2025年秋冬茬口开展设施茄果类种植10亩以上,4.申报基地位于我市蔬菜主产区优先推荐,请有意向申报主体于2025年9月18日将展示场所申报表、营业执照经区域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后报送至海安市果蔬栽培指导站,海安市2025年蔬菜提质增效展示场所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