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安市人才住房保障申请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永委办〔2016〕45号)和《关于实行人才住房保障申请常态化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永委人才办〔2018〕2号)的规定,经组织报名、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审核,共23户人才家庭申请人才住房保障受理资格,其中,符合首次购房补贴一类3户、二类8户、三类1户(见附件1),人才公寓二类11户(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19日,如对本人结果或对他人申请资格有疑异,请向有关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3800285,市人社局人才科:3613256,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3634269)申请复核或反映,附件:1.申请首次购房补贴人员汇总表2.申请人才公寓人员汇总表中共永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