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5年9月1日至10月30日二、申报方式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https://www.gtgsh.com/)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地方申报窗口中进行申报,三、申报条件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凡是入选我市“成长型”“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根据个体工商户上一年度信用监管、纳税和社保等信息统一进行判定,均可对照《宁夏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见附件)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型”四类之一自主申报,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其自营产品曾获(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行业协会评选的荣誉,经营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或当地行业协会推荐,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传统文化标志,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申报认定为“名特优新”四类中的一个类型,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接“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将分类结果应用于授信评价、金融产品匹配、预授信等工作,附件:1.宁夏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2.个体工商户申报指导服务咨询电话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0日附件1.宁夏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docx附件2.个体工商户申报指导服务咨询电话.wps。